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观察 > 业内动态 > 正文

每周资讯-070720

发布时间: 2007-07-20 22:27: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行业动态

¨建设部官员指出二次供水系统是很多水质问题的“元凶”

近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水系统规划设计所所长、建设部城市水质监测中心副主任宋兰合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指出二次供水系统是很多水质问题的“元凶”。

对于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二次供水水质问题,宋兰合认为是个老大难问题,并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引起的。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比较混乱,一些地方归卫生部门管理,一些地方是划归了自来水公司,更多的是则是由小区物业的产权单位来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验收、以及清洗等都有规定,主要的管理职能应该是划归卫生部门的。但实际上全国有大量的二次供水设施,交归某一部门管理很难。
    基于能耗的考虑以及管网受压强度等问题的考虑,按照城市供水设计规范,一般六层以上建筑的供水都使用的是二次供水。所以,小城市由于楼层不高,二次供水量占少数,但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约60%的人口都在饮用二次供水。
    对于管网改造的问题,宋兰合说,建设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一起,从03年开始组织实施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随后在03、04年改造的基础上,05年又编制了06及07年的规划。据水质中心调查了解,各地执行规划的情况还不错。
    宋兰合特别指出,城市供水特别是饮用水,应该与一般的可以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区别对待,应该作为特殊的社会公共产品去认识,采取类似于食品、药品的方式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中国水网)

¨专家建议构建流域水污染治理一体化的合作机制

上海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会共同主持的太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对策课题组建议,借鉴国外的生态补偿机制等,构建流域水污染治理一体化的合作机制。

建立联合检查预警机制

针对5月底以来发生的太湖蓝藻暴发事件,上海市政协课题组专家6月中旬赴江浙两省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太湖流域污水治理速度远跟不上排污量的增加,造成湖泊富营养化加剧和河网水质恶化,尤其是太湖北部湖湾成为富营养化最严重的水域。

课题组调研报告认为,太湖流域内上下游行政区域之间的政府可以分别委托环保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队,对可能造成边界水污染的企业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妥善处理、阻止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故。

上海市政协专家在撰写调研报告时认为,目前的流域管理体制不能有效地解决流域性问题,与地方行政管理难以有效衔接,流域机构缺少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同时也缺乏统一的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和预警应急机制。

因此,课题组建议,明确实施太湖流域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指标和统一的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饮用水标准。

成立太湖流域管委会

课题组特别提出,太湖流域应强化政府合作平台,构建起一套流域水污染治理合作机制,建议成立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环保总局、太湖流域各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用水户代表参加的太湖流域管理协调委员会。

针对目前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多头管理的现状,上海政协专家建议建立水环境监测与信息共享平台,对流域省界河流、湖泊等主要断面实施联合监测,同时,上下游不同行政区域之间要建立水污染防治信息的互通机制,除了互通存量水污染企业的现状、环评信息,水污染防治措施外,特别是一旦发生边界水质异常或上游发生大面积水污染时,上游方应及时主动向下游方通报。( 东方早报)

二、市场动态 

¨      昆明拟发行15亿滇池治理企业债券

云南省政府官员透露,该省制定的《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已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等待国务院批复,规划预计五年内将投入约83.7亿元人民币治理滇池。与此同时,昆明市正积极争取发行15亿元滇池治理企业债券

据介绍,目前上报国家审批的滇池治理未来五年规划中,共涉及61项目,总投资近84亿元。有关人士表示,这样巨大的资金投入量,如果不打开融资渠道,单靠财政投入难以想象。拓宽投资渠道,多元化融资治理滇池成为必然选择,关系到滇池治理的进程。

昆明市有关方面的人士介绍,国家发改委对昆明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治理滇池表示肯定,建议规模在15亿元左右,近期会派人来指导。云南相关部门将在近期开展“市场化与滇池水污染防治机制创新研究”,探索建立滇池治理专项基金并在条件成熟时发行债券。(新京报)

¨福建建阳: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

建阳市今年首期投资8450万元,在位于崇阳南路塔山大桥上游沿河一侧建设的一个大型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6.5万吨/ 日,总建设用地80亩。年内计划再投资1500万元,用于厂外7公里配套管网铺设等工程,计划2008年底完成厂区建设。(闽北日报)

三、水价调整

¨      西安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污水处理费

为了加强对污水处理行业监管,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价格政策透明度,陕西省物价局决定对各地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予以公布。

西安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0.65元/立方米,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及特种行业0.90元/立方米。除阎良区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外,周至、户县、临潼区、高陵县、长安区、蓝田县的污水处理费平均水平分别为0.17元、0.20元、0.30元、0.15元、0.20元、0.20元每立方米。(西安日报)

¨      沈阳污水处理费拟上调至0.8元/吨

辽宁省政府在去年12月就下发了《关于确保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营意见》,省辖市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县(县级市)城市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6元/吨。辽宁省环保局的资料显示,目前,沈阳的污水处理费为0.5元/吨,大连和盘锦地区的污水处理费为0.6元/吨,而污水厂实际处理成本却为0.6~0.7元/吨左右。
该省环保局一名官员表示,今年起,该省计划开始建设有史以来的最大环保建设——投资2470亿建设生态省,加大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和提高费用,是有效解决环保设施运转不足的重要前提,更能让全省居民饮用水安全和水环境得到真正的改善。(辽一网-华商晨报)

  • 转到手机访问
    Χ 关闭

    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浏览本条新闻

  • 打印本页
相关新闻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