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动态
¨ 仇保兴副部长在“全国污水和垃圾处理经验交流会”的讲话摘要
2006年12月29日,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污水和垃圾处理经验交流会”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以后污水处理检查,要查污水处理力度、COD的实际削减量、投资效益,把COD的削减和处理费的返还挂钩。要搞审计和经济处罚,并要搞城市排名。
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2008年年底前,中国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
2005年底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没有进行污水的实质性处理,一半以上的城镇化的人口、工业污水的处理不足。
¨ 宁夏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日前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提出到2010年,全区环境质量整体有所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加快各市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0%;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并与供水、用水、节水、中水回用统筹考虑。(中国环境报)
¨ 山东将出台规划推进海水开发
在淡水资源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山东省将重点推动沿海城市海水淡化工作,提高城市海水利用水平。2007年,山东省将出台加强海水利用的规划意见,以推进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中国环境报)
二、市场动态
¨ 供排水一体化的广东江门市水务集团成立
2006年12月30日,供排水一体化的江门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宣告成立。集团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市碧源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南泉矿泉水厂有限公司组建而成,是一家集自来水生产及输配业务、污水收集处理、水务投资、水务设计与建设为一体的大型专业水务公司,总资产10亿元,日供水能力51万立方米,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9万立方米。(江门日报)
¨ 青岛市区北部首个污水处理厂奠基
青岛市区北部首个污水处理厂——娄山河污水处理厂2006年12月29日奠基,项目总投资2.5亿元,预计2008年建成使用。近期至2010年处理规模为每日10万吨,远期处理规模每日20万吨。工程还同步规划了一座日处理4万吨的中水处理厂,并预留了建设用地。(青岛新闻网)
¨ 湖北宜昌最大污水处理厂投运
宜昌市规模最大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宜昌城区临江溪污水处理厂2006年底建成试运行。该厂总投资3.29亿元,与其配套的城区管网工程投资2.99亿元,设计日污水处理能力为初期20万吨、远期30万吨,建成后将使主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湖北日报)
¨ 宁波江南污水处理厂计划今年建设
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今年开工建设,一期规模为日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远期总规模为日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建设期暂定两年。 (宁波日报)
¨ 整治近海污染再现蓝蓝泉州湾
泉州市2006年投入12.62亿元,实施近海水域整治项目96个,近海水域污染问题得到缓解。建成安溪、德化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北峰污水处理厂。2007年将加快市区北峰、城东、东海三大组团,泉港区、晋江仙石(江南部分)和晋江远东污水处理厂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以及石狮、晋江、南安等沿海发达乡镇污水处理专项工程。(泉州晚报)
¨ 国开行38亿贷款注入南京三大城建项目
2006年12月29日,国家开发银行向南京城建集团贷款38亿元,其中有8.3亿元专用于主城水环境整治,江心洲、城北、锁金村三个污水处理厂将扩建,同时新建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铁北污水处理厂。2008年全部完成时,南京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将问鼎全国。(南京日报)
三、水价调整
¨ 四川:明年调整水电气价
据12月29日召开的四川省物价工作会议上的消息,2007年四川省将深化水、电、天然气、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将在四川有望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在5年内使城市供水价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利润水平,其重点在于污水处理收费的改革。(成都商报)
¨ 海口府城居民生活用水价元旦起上调至1.45元
1月1日起,海口市琼山自来水公司供水辖区(府城)的自来水价格上调,居民生活用水由每吨1.2元调至1.45元(2008年1月1日起将进一步调整为1.55元,而目前海口其他地区已为1.55元);工业用水由1.25元提到1.6元,行政事业用水由1.25元提到1.6元(其中园林绿化、环卫用水由0.9元提高到1.2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2.25元提到2.6元,特种用水由2.5元提到3.75元,这些水价与海口其他地区相同。(南海网)
¨ 广西桂林1月1日起实施新的供水价格标准
桂林市从1月1日起按水表抄见度执行新的水价标准:居民生活用水1.63元(含污处费0.60元,水源费0.03元),工业用水2.08元(含污处费0.70元,水源费0.02元),行政事业用水2.43元(含污处费0.70元,水源费0.03元),经营用水2.63元(含污处费0.70元,水源费0.03元),特种用水6.23元(含污处费1.20元,水源费0.03元)。其中污水处理费为自来水公司代收,水资源费为新增费用。对城镇低保户自来水公司还准备实施每月免收2立方米水费的优惠办法。(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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