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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051118

发布时间: 2005-11-18 21:42:3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行业动态
• 1至10月京城人均用水下降一成多
日前,北京市统计局城调队公布数据,1-10月北京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一万余元,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同时,自来水调价以来,居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1-10月,人均用水22.1吨,同比下降15.3%;人均水费支出73.3元,同比增长3.7%。(新京报)
• 浙江诸暨自来水价格将有变动
11月15日,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了《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公布了自来水调整后的新价格。新价格将在陈蔡水库引水工程正常供水后执行。
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按照不同的适用对象分为四类:一类为居民、儿童福利院、敬老院、幼儿园、小学和中等教育学校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 .45元;二类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狱政等非经营性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95元;三类为除特种行业以外的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95元;四类为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洗衣店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5元。调整后的用水价格包含了水资源费和原水费,但均不包含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但类与类之间、同类之间均有不同标准,如在第一类中的居民和学校,污水处理费分别为每立方米0.5元和0.8元;在第三类中的一般工商企业和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分别为每立方米1元和1.5元。加上污水处理费,实际到户每立方米用水价格为居民1.95元、学校2.25元、非经营性用户2.75元、一般工商企业2.95元、重污染企业3.45元、特种行业3.5元。(诸暨日报)
• 湖北省水价将逐步上调 低收入家庭可获减免
根据湖北省刚刚召开的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将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水价,促进节水,低收入家庭水费可享减免政策。
按计划,将扩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较大幅度提高其征收标准。各类工商企业凡取水的,均应缴纳该费,公共设施用水也要计量收费。对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用得越多水价越高。
会议要求,各地要限期开征污水处理费(含在水价中,城市居民也要缴纳),其标准要保持在保本微利水平。新开征县(市),必须相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3年内投入运营,否则追究当地政府责任。(楚天都市报时间:200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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