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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060908

发布时间: 2006-09-08 21:59: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行业动态

¨178个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竟为零

国家环保总局9月5日发布2005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显示,在考核的509个城市中,有178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零。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称,未来“城考”将与地方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从2005年全国“城考”结果看,要实现“十一五”国家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即“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仍有相当大的难度。(法制网)

二、市场动态

¨ 湖北最大污水处理厂试运行 

9月6日,湖北省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武汉市汉西污水处理厂主体结构已经完工,工程已开始进行设备调试和试运行。该处理厂为汉口地区规划的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之一,污水达二级处理标准。工程总投资4.6亿元。

  汉西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为154.1平方公里,接近汉口城区面积的一半,服务人口达近150万(2010年目标)。该厂正式投入运行后,将使武汉排出的近半污水变成清流。(楚天都市报)

三、水价调整

¨南京:本月缴水费执行阶梯水价

  据悉,根据6月底南京市物价部门公布的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从7月1日起执行阶梯水价。

  具体收费价格如下:每户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户,按户均用水量划分阶梯水价。每户双月生活用水40立方米以内(含40立方米)为第一级,到户水价为2.30元/立方米;双月生活用水超过4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60立方米为第二级,到户水价为2.845元/立方米;双月生活用水超过60立方米为第三级,到户水价为3.39元/立方米。

每户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水户,按人均用水量划分阶梯水价。每人双月生活用水10立方米以内(含10立方米)为第一级,到户水价为2.30元/立方米;双月生活用水超过1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14立方米为第二级,到户水价为2.845元/立方米;双月生活用水超过14立方米为第三级,到户水价为3.39元/立方米。(南京日报)

¨  成都污水处理费涨一角五

从9月1日起,成都市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从0.65元/吨调整为0.80元/吨,每吨上涨0.15元。此次调整仅限于全市五城区及高新区,成都其它区(市)县的标准将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听证会后确定。市物价局表示,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从今日起执行,10月1日起按用户水表抄见量收取。

全市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价格实行合并征收,调价后,若以每月用水20吨计算,今后市区每户居民家庭每月将比原来多支付3元水费。(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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