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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资讯-070330

发布时间: 2007-03-30 22:20: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行业动态

¨《物权法》开启环保行业的新时代

根据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民营企业取得了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的权利。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博士认为:《物权法》的出台要求地方政府在授予水务投资人以特许经营权时,务必要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的区别,目前,特许经营协议签定过程中对产权的含糊和随意将会使政府在合同终止时自尝苦果。天银律师事务所孙延生律师认为,《物权法》对水务、环保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可依照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入股或转让荒地;二是第一百四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明确水务企业建设的构筑物的归属;三是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这对于应收账款稳定的水务企业,可促进融资和交易。(中国水网)

¨北方水资源总量明显减少

水利部水资源评价最新成果显示,近年来中国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黄、淮、辽河区域显著,地表水资源量减少17%,水资源总量减少12%;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减少41%,水资源总量减少25%。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介绍,目前在不超采地下水的情况下,正常年份全国缺水量近400亿吨。“十五”期间,全国有400余城市供水不足,缺水严重的有110个。地面下沉、水质变硬、海水倒灌等生态问题日渐突出。(中国环境报)

¨中澳签署环保和水资源环境管理合作意向书

3月22日,正在澳大利亚陪同曾培炎副总理访问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与澳大利亚环境和水利部长特恩布尔就加强水环境领域的合作达成一致。双方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环保和水资源环境管理合作意向书,决定尽早开展项目合作。(中国环境报)

二、市场动态

¨      福州推动公用事业企业股份制改革

福州市国资委:福州市2007年将加大城市公用事业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社会资本,将启动水企业的改制工作,增强公用事业国有资本带动力。(福州日报)

¨      陕西加速渭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陕西渭河流域集聚着陕西61%的人口,56%的耕地,72%的灌溉面积和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但同时也产生了75%以上的污水。

2006年底,沿渭河已建成8个污水处理设施,形成处理能力77万吨/日,中水回用能力5万吨/日,污水处理率>30%。同时在建、扩建的还有6个项目,设计新增处理能力54万吨/日,中水回用能力10万吨/日。省府要求2007年底前,区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吨不低于0.8元,区县不低于0.6元。预计到2010年,区市污染处理率达到70%,县城达60%。(中广网)

¨      贵阳最大污水处理厂新庄污水处理厂开工

3月29日,贵阳市规模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新庄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5万吨,服务人口可达140万,计划2009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贵州日报)

¨      山东烟台辛安河污水二期扩建项目启动

山东省利用世行贷款建设烟台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1.89亿元,利用世行贷款1100万美元。扩建后的日处理能力从4万吨/日提升为12万吨/日,处理后的水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烟台日报)

¨      山东青岛:淡化海水流进百姓家

目前青岛市年利用海水量达8亿多吨,可替代4000多万吨淡水,全市海水利用产业体系也初步形成。海水主要用于工业冷却水,此外还用于做溶剂、还原剂、化盐、化灰、除尘、冲渣、冲洗以及冲厕等方面。(半岛都市报)

¨      呼和浩特市所有自备井今年8月底前关闭

今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环保部门将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实现8月底前全部关闭自备井。同时加快呼和浩特市章盖营污水厂、白塔污水厂建设步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三、水价调整

¨      合肥酝酿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合肥市正酝酿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幅度将依法召开听证会确定。现行的收费标准为:居民0.60元/吨,企事业单位0.70元/吨,经营服务0.9元/吨,随自来水费一起征收。调价原因是:2006年底,合肥市日排放污水约70万吨,已运行的4座污水处理厂总规模53.5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60%;还建成10万吨/日的中水处理厂。2007至2010年,合肥市将再投入10亿元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5万吨/日,全市达77万吨/日。测算年均约需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费5.4亿元,而2006年仅收污水处理费1.1亿元,缺口太大。(江淮晨报)

¨      西安市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公告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区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西安市从4月1日抄水表量起调整自来水吨价为:居民生活:由2.45元调至2.90元;行政事业:由3.25元调至3.85元;经营服务业:由3.65元调至4.30元;特种行业:由14元调至17元。(西安日报)

四、其他

¨      吉林通报批评8家污水处理厂

    吉林省政府及省建设厅近日通报批评吉林市等8城市出现的污水处理厂,并责令3月底前制订整改方案向省府汇报,并在2007年底前确保正常运行。问题包括:吉林市、延吉市超期未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未正式运行,辽源市、公主岭市、梨树县擅自停止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通化市、白山市没有成立政府协调组等等。同时,省发改委要求,地方配套资金不及时到位而影响城市污水处理项目进程的城市,将停止申请国家投资;并督促长春、白城等7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争取今年底前完工,确保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75万吨/日。(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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