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动态
¨ 国企改革重组将加速 水业未成重点控制行业
近日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获知,《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将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大型企业都要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
另据报道,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水行业未被国资委列入重点控制行业。(中国水网)
¨ 辽宁省出台新规 个人可办污水处理企业
辽宁省近期出台《关于确保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营的意见》规定,全面放开污水处理市场,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界限,鼓励社会和个人投资者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所有省辖市和县级市开征污水处理费,省辖市不低于0.8元/吨,县城不低于0.6元/吨。同时,凡使用公共管网供水和自备水源向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时代商报)
¨ 浙江明年征收污水处理费 将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12月21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求必须在明年6月底前开征。已经开征但平均征收标准低于0.80元/立方米的城市,则应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将被优先用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青年时报)
¨ 40%水库病险严重教训沉痛 如何除病根? ——加大水价改革力度
近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说:在全国8.5万座水库中,病险严重的有3万多座。截至目前,全国实施了一、二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使大型水库的病险库率由35%降至14%,中型水库的病险库率由41%降至25%。
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对经营性工程要落实合理的水价、电价政策,实现良性运行。要建立符合国情、水情的管理运行机制;市场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加大水价改革力度。(人民日报)
二、市场动态
¨ 国内最大海水淡化项目在山东青岛奠基
12月21日,中国与西班牙合作的青岛百发海水淡化示范项目奠基。据悉,这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海水淡化项目。青岛百发海水淡化项目由青岛市与西班牙贝菲萨公司合作建设。该项目将采用世界上成熟可靠的反渗透海水淡化技术,每天从20万吨海水中提取10万吨淡水。其中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每天提取淡水3万吨,总投资5亿多元。该项目计划明年正式动工,2008年竣工通水,主要为胶州湾东岸部分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工业用水,同时考虑适当时候并入市政管网中,供市民家庭使用。(青岛日报)
¨ 南京“十一五”供水规划
根据南京市“十一五”规划,南京市新建3座城市水厂:龙潭水厂20万吨/日,江宁科学园水厂15万吨/日,江宁滨江水厂25万吨/日;扩建5座水厂:城南水厂20万吨/日,江宁开发区水厂15万吨/日,江浦水厂2.5万吨/日,六合区第二水厂5万吨/日,远古水厂10万吨/日。通过城市水厂的建设,“十一五”期末我市供水能力将达349.5万吨/日,其不足的部分暂由自备水厂和乡镇水厂补充,以满足396万吨/日的总需水量。
为加强城市集中统一供水,有效整合城市供水资源,限制企业自备水厂发展,逐步实施关停,退出城市公共供水领域。企业自备水厂以供应企业内部的生产用水为主,生活用水逐步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金陵晚报)
¨ 兰州市将斥资74亿治理水污染
“十一五”期间,兰州市政府将全面实施计划投资74.36亿元的三大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其中包括新建9座污水处理厂。(西部商报)
¨ 2008年东莞将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全覆盖
2006年,东莞总投资120亿元,启动了36项污水处理工程和6项垃圾处理工程,2007年底将全面建成使用,实现城乡全面覆盖。届时,全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8.9%,其中市区80%,届时,东莞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地级市中,污水处理全覆盖的城市。
¨ 西安第四污水处理厂破土
西北最大的污水处理厂——西安第四污水处理厂19日在西安破土动工,设计每日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2008年建成后将使西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三秦都市报)
¨ 安徽芜湖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
芜湖朱家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0万立方米污水的一期工程18日正式投入运行。该厂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40万立方米,总投资概算约8亿元。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10万立方米,总投资2.9亿元。 (芜湖日报)
三、水价调整
¨南京民用水价四年内再涨八毛钱
南京权威部门透露,在整个“十一五”期间,南京各种类型的自来水综合平均到户价格将再上调0.925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再上调0.80元,在2010年之前的几年内分步实施。目前,南京市居民用水到户基础价为2.30元/立方米(月用水20立方米以下)。到“十一五”末拟为3.25元/立方米。有关部门充分听证后,认为提到3.10元比较合适。(现代快报)
¨ 陕西安康城区自来水价元月开始上调
从200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居民生活用水由每吨1.70元调整到2.05元;工业用水由每吨1.75元调整到2.80元;行政事业用水由每吨1.90元调整到3.00元;经营服务用水由每吨2.55元调整到4.50元;特种行业用水由每吨3.90元调整到6.00 元。对城区低保户按“水价不变,优惠水量”办法优惠。(安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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