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相关内容
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 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能源产业,要强化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水利建设,要加强大江大河治理,统筹上下游、地表地下水调配,控制地下水开采,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强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提高防洪抗旱能力。要加强对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的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和信息引导,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各地应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加大“三河三湖”、三峡库区、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和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水污染防治力度,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特别要保护好饮用水源。综合治理大中城市环境,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二、行业动态
• 京郊将告别饮用“四高”水 30万农民月底喝上安全水
作为今年北京市政府55件实事之一,京郊30万农民将告别饮用高氟、高砷、高盐、高氨氮“四高”水的历史,在本月底喝上与城区水质一样的高标准自来水。
京郊30万农民安全饮水工程涉及通州、大兴、朝阳、房山、顺义、延庆6个区县47个乡镇414个行政村,共30万人。目前该工程在大兴、延庆、房山三区县已全部完工,已有18万农民通水,通州、朝阳、顺义12万农民将于11月25日前全部通水,水质标准达到城区自来水标准。(北京娱乐信报)
三、市场动态
• 武汉居民用水价格将进行第4次调整
今日,武汉市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来自政府部门、团体协会的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旁听代表对市水务集团提交的价格方案进行论证。
武汉市目前的水价由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三部分构成,此次调价主要针对自来水费。武汉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51元,其中包括0.70元的自来水费、0.80元的污水处理费和0.01元的水资源费。
此次调价的重要原因是2001年制定的自来水价格到目前已低于成本价格。去年,每立方米自来水的单位成本已达到0.87元,比现行每立方米0.70元的售价高0.17元。此外,动力及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供水设施改造及配套建设、抄表到户的推行等花费大量投入(近3年投资10亿元),使自来水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
武汉市水费1999年至今已进行了3次调整:第一次在1999年11月,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每立方米0.67元涨到0.854元;第二次是2001年11月,水价从每立方米0.854元涨到1.11元;第三次是2003年7月,水价从每立方米1.11元涨到1.51元。
目前,武汉市日均供水达200余万吨。(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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