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政策与行业动态
◆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
水利部日前召开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视频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和部署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其间强调,编制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周期为两年,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胡四一指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的重要阶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水生态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加强水资源保护,保障河湖健康,实现人水和谐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胡四一称,科学编制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是落实水法规要求,实施国家水资源保护战略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中国严峻的水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中国水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抓紧组织开展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国家水生态安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四一要求,认真总结,科学谋划,解决好当前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是明确水资源保护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完善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抓手;三是建立水资源保护的指标约束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法;四是要建立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撑体系和保障体系。
胡四一指出,规划编制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水量保障、水质保护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大方面任务。
胡四一强调,本次规划编制周期为两年,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合作,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抓紧落实工作经费。切实保证规划编制进度和工作质量。
胡四一表示,要特别注意规划编制质量,实行开放式编制规划,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吸纳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各技术承担单位要派出精兵强将,细化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完成各项规划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对每个工作阶段、每个中间成果都要充分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中新网2012-8-26)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废水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多领域提出具体减排要求。并设置“十二五”期间的总体节能减排目标: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各减少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各减少10%,城市污水处理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85%和70%。
《规划》提出,“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现有设施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脱氮除磷能力”。到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85%和70%,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基本实现每个县和重点建制镇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同时提出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等环保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新建配套管网16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升级改造污水日处理能力2600万吨,新增再生水利用能力2700万吨/日。“十二五”时期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280万吨、30万吨。(中国水网2012-08-22)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
8月23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会议强调,要下大力气创新工作思路,抓好环保基础、监管运行保障、人才等大工程的实施,把用大工程带动环保事业大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到实处。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排放标准,及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查、部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审核意见。(中国环境报2012-08-24)
◆环保税方案已报国务院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已将修订后的环保税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上一版未披露方案显示,碳税并未纳入该方案,仅纳入二氧化硫、废水等两项污染物,且倾向于跳过试点直接全国铺开。一位国税系统的权威人士称,新方案已获得财政部门、环保部门的认可。在税率设定方面,该人士仅表示将实现从排污收费向环保税的“平滑过渡”。
在征税对象方面,上述国税系统的权威人士透露,“十二五”期间新增的强制减排污染物氨氮和氮氧化物,以及近两年呼声较大的污染物重金属,由于征管技术不成熟,并未纳入环保税方案。(法制晚报2012-08-23)
地方信息
◆北京城区防洪标准2015年将达50年一遇
8月22日,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静称,针对7·21特大暴雨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北京通过《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道水利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的实施意见(2012-2015年)》
根据意见,北京计划利用4年时间(2012—2015年),实现全市中小河道防洪排水全达标治理,消除中心城和各新城因中小河道排水不畅造成的积水问题。发挥西蓄工程作用,西山中小山洪不进城。城六区及重点区域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新城及重点镇范围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其他地区河道的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新京报2012-08-23)
◆无锡近50%污泥实现无害化
目前无锡每天要产生近污泥1200吨。无锡市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项先进的污泥处理工艺技术入围本年度的科技进步奖,通过“微生物法源头减量+调质深度脱水+资源化焚烧”模式,锡城近50%污泥实现了无害化处置,并已基本上能收支平衡,处置1吨污水的价格大约在0.2元左右。目前,该工艺已在外地推广实施。今年,无锡国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了淮安市主城区的污泥高干脱水工程,预计相关的设备项目今年10月可以竣工使用。(无锡商报2012-08-20)
◆武汉开发区制定废水排放标准
2012 年8 月23 日消息,武汉开发区拟出台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已通过了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征求意见会,将由武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协作单位武汉大学环境系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后,报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实施。此标准是根据开发区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和水环境管理的特殊需求,立足开发区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对水污染源的有效控制而制定的。
开发区制定的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开发区产业特点设置污染物指标,弥补和补充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缺项,提高了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标准,直接强化了环境管理,促进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改变污染型的落后工艺、实现产业升级,促进一些环境容量占用严重、经济总量较小、治理无望的企业尽快关停,从而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为全区更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空间。
◆山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公布
8月2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山西省将在“十二五”期间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利用水平,力争县县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时,全面推广生物发酵、焚烧发电等处理方式,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山西晚报)
◆湖南: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发布
日前,湖南省发布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方案》明确,到“十二五”末,湘江流域内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要得到基本解决,涉重金属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工业污染源得到全面治理和控制,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中国环境报)
行业企业
◆桑德国际在辽宁鞍山设污水处理公司
桑德国际8月21日发布公告,在辽宁省鞍山市新设立两家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为“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和“鞍山清畅水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以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为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方面,前者为1.02亿,后者为9135万。根据公报,预期将不会对公司于截至今年12月底止财政年度的每股盈利净额及每股有形资产净额造成重大影响。(中国水网2012-08-22)
◆兴蓉投资3.65亿中标西安污水处理项目
8月20日晚间,兴蓉投资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7日中标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OT项目,项目总金额3.65亿元。
公告称,此项目设立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厂区占地面积约85亩,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公司表示,此项目中标,是公司接连获得西部重要省会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的延续,有效巩固了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区位优势,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厚公司业绩。 (中国水网2012-08-21)
◆中国水业终止收购两污水处理厂
中国水业(01129)公布,根据由公司之中国法律顾问进行之尽职调查,显示四会市华南之股权及博罗达信之经营权存在或然产权负担。此外,尽职调查获买方信纳之先决条件未能达成。经考虑尽职调查及中国法律顾问之意见后,董事会决定终止余下收购事项。(中金在线2012-08-22)
固废处置
◆废物资源化成国家战略 2015年产值达2万亿
8月20日,工信部联合六部门发布《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称,到2015年,我国废物资源化产值将达到2万亿元,较2010年翻一番。据悉,《规划》由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商务部、中国科学院等联合制定。
据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以年均10%速度增长。其中,废旧金属与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污泥等大宗废物年产生量超过40亿吨,综合利用率平均不到40%,堆存量巨大。长期堆存的废物不仅对生态系统带来破坏,还对地下水源形成潜在威胁。
据测算,未来5-10年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铁、铜、钾等战略金属资源仍将保持较高的对外依存度。废物资源化已成为有效缓解战略资源短缺矛盾的重要途径。
虽然我国对废物资源化利用早就重视,但其在国内的发展仍较落后。以美国为例,其每年回收利用社会废物再生资源达到1.25亿吨,规模与我国基本相同,但单位废物资源化产值是我国的4倍。
据悉,我国已进入电子电器产品的快速更新与淘汰期。2010年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年产生量已达300万吨,预计到2015年废旧电子电器产生量将超过600万吨。业内人士介绍,我国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拆解利用技术与装备研究刚刚起步。
另外,近年来,城市生活垃圾利用已成为第二代生物质能源发展的重点,在欧洲得到快速推广,其中德国已建有55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但在我国,城市垃圾并未形成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发展。201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近1.6亿吨,垃圾处理以焚烧、卫生填埋等技术为主,分别占垃圾处理总量的3%和60%左右。(南方日报2012-08-21)
◆日企在华开展垃圾处理发电设备销售业务
三井造船将于9月与重庆耐德成立合资公司,向当地餐厅提供垃圾处理发电系统的设计、设备的安装等服务。餐厨垃圾通过脱水脱油、粉碎、发酵等工序产生以沼气为主的生物燃气用于发电。合资公司资本金为5000万人民币,双方各出资50%。设备有三井造船在日本国内的工厂设计生产,预计每套设备5亿至10亿日元。
JFE工程技术公司获沈阳市餐厨垃圾处理发电系统订单,着手设计日处理200吨餐厨垃圾,将产生的生物燃气用于发电的系统设备,预定2013年投入使用。
在中国以外的亚洲国家开展同类业务的还有日立造船在越南、印度设立据点,营销垃圾燃烧处理发电系统设备。(商务部网站2012-08-20)
◆新疆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户石河子
新疆首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月17日在石河子开工建设。该项目由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山西弘乔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总投资3.8亿元,建设规模为1×12兆瓦,有两台日处理500吨的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年运行不低于6000小时。项目建成投产后,日处理垃圾能力可达800吨,最大日处理量1000吨,预计年发电量为7000万千瓦时。
该厂以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为主要生产原料。除了两台焚烧炉外,还配备有垃圾分选、脱硫、除尘、烟气净化等系统。垃圾进厂后先进行筛分、破碎预处理,随后以1:0.25的比例加入燃煤作为辅助燃料掺烧,燃烧产生的高温蒸汽,为汽轮发电机组提供动力源。经焚烧后的残渣约占垃圾焚烧前质量的10%-20%,可制成砖或做建筑材料,焚烧产生的废气经过脱污净化处理后,排入大气。该厂的循环流化床焚烧技术的优势在于燃烧温度稳定,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加长,破坏了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环境,降低了有毒气体产生量。该项目完全满足目前石河子日均450吨的垃圾产量。石河子还将推出一系列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上网电价等政策措施。(亚心网2012-08-24)
◆济南餐厨垃圾统一处理已引入BOT运营商
济南将对饭店餐厨中的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实时监控。市城管局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理,市、区、街道(办事处)3级属地管理、多部门联合全程监管、收运处一体化市场运作。各县(市)区政府是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源头管理和全程监管,收集、运输和处理由BOT运营商市场化运作。在运营模式上,济南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目前,处理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完成,山东十方环保公司被确定为济南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BOT运营商。(济南时报2012-08-20)
水价信息
◆东莞松山湖自来水价格下月起调整
8月21日,东莞市物价局发布公告:9月1日起,松山湖高新区自来水价格有所调整。松山湖供水有限公司抄表到户的自来水价格(含税)将按如下标准执行: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下同)1.75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即工业和商业用水统一为1.95元;特种用水3.50元。(东莞时报2012-08-23)
◆浙江嘉兴非居民水价9月10 日起调整
2012 年8 月17 日消息,记者从嘉兴市发改委获悉,按照规定的调价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工程范围内的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按管理权限报省物价局批准,从2012 年9月10日(用水或排水时间)起调整嘉兴市非居民生活用户自来水和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工程范围内的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价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新规定的水价分类,此次调整后非经营性和经营性用水将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即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分别由2.15 元/吨和2.20 元/吨统一调整为2.60 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4.00 元/吨调整为4.50 元/吨。二级管网供水由1.50元/吨调整为1.60元/吨。而此次调整后,嘉兴水价仍将处于中下水平。
此次调整后,在污水处理方面,非经营性污水将由1.70 元/吨调整为2.00 元/吨;经营性污水,其中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制药和造纸企业污水由2.40 元/吨调整为2.80 元/吨,其他工业企业污水由2.00 元/吨调整为2.40 元/吨,商业和服务企业污水由1.70 元/吨调整为2.00 元/吨,特种行业污水由1.70 元/吨调整为2.40 元/吨。工业企业另按污染物浓度征收污水处理费作适当调整,同时试行对入网污水中有害污染物浓度实行多因子收费。居民水价此次并不做调整。(中国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