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观察 > 业内动态 > 正文

每周资讯-120611

发布时间: 2012-06-11 00: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http://   浏览次数:

  指导政策与行业动态                  

  ◆环保部发布《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6 月5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1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吴晓青在介绍中国2011 年环境状况时说,全国废水排放量为652.1 亿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499.9 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60.4万吨;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17.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404.3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5 亿吨。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二是我国管辖的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总体较好,但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一般。三是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稳定,但细颗粒物污染逐步显现,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四是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五是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六是生态建设进展较好。七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显现。(中国广播网)

   

  ◆我国发布首个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40个部门制定的《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1日对外发布。这是我国发布的首个可持续发展国家报告。这份5.5万字的报告共八章,包括总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保与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的原则立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表示,我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重大举措,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主要目的,把加快消除贫困进程作为紧迫任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把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基础保障。(新华网2012-06-04)

   

  ◆“6·5”世界环境日高层论坛在京举行

  以环保优化经济增长暨纪念“6·5”世界环境日高层论坛当天在北京举行。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出席论坛并作题为《以环保优化经济增长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主旨报告。周生贤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用全局视野和战略思维来谋划环保工作,注重发挥环保优化经济增长的作用,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以环境标准推动产业升级,把推进节能减排与优化产业结构、节约环保与企业增效、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与扩大内需、强化生态环保与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结合起来,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中国环境报2012-06-06)

   

  ◆世行公布新环境发展战略

  世界银行6月5日公布2012年至2022年环境发展战略,为成员国追求绿色、具有包容性、高效和可负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提供支持。世行当天在声明中表示,新战略的出台是由于成员国遭遇前所未有的环境挑战,因而需要新的发展模式。这份战略包括了世行为面临不同环境挑战的发展中地区制定的行动方案。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世行将为可再生能源开发、提高能源效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同时将重点放在淘汰工业污染物等领域。(新华网2012-06-07)

   

  地方信息                             

  ◆北京海淀区将新建两座再生水厂

  海淀区今年将加快清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在北部地区新建上庄、稻香湖两座再生水厂,加强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建设,将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统一纳入污水处理系统,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率。区内河湖将最大可能地利用再生水。(北京晨报)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审议通过

  5 月30 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 月1 日正式实施,结束了“千湖之省”湖泊保护无法可依的历史。

  湖泊保护实行名录制度。湖北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湖泊的功能、面积,以及应保必保原则拟定和调整,由省政府确定和公布,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实行湖泊普查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实施湖泊状况普查,建立包括名称、位置、面(容)积、调蓄能力、主要功能等内容的湖泊档案。

  湖泊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跨行政区域的湖泊保护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政府和区域内政府负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划定湖泊保护范围,包括湖泊保护区和湖泊控制区。在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填湖建房、填湖建造公园行为。违反以上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禁止在湖泊保护区内填湖造地、围湖造田、筑坝拦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水面的行为,违者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将投资6亿促农村环境连片治理

  6月4日,河南省环保厅发布了《2011年河南省环境状况公报》。今年河南省将投资6亿元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已划定4类示范区域: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区、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区、生态保护示范区和文化旅游示范区,含140个乡镇,受益人口将达到175万。——大河网

  

  行业企业                             

  ◆胜科工业联手开发区建污水处理厂

  6月6日,胜科工业宣布其全资子公司胜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将共同建设、拥有并运营位于江苏省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1万立方米/日。双方共同投资为人民币8,000万元。胜科将持有合资公司95%股份,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资所有的吕四开发建设持有剩余5%股份。(中国水网)

   

  ◆忻州与山西水务签署水务一体化合作协议

  6月4日,临沂市人民政府与山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务签订一体化合作协议。双方将就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忻州市城区水务工作进行合作。(忻州日报)

   

  ◆石家庄水务集团正式挂牌成立 整合涉水事务

  日前,石家庄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该公司按业务范围和专业相近的原则,对石家庄范围内原水、供水、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回用这一完整的水务产业链进行整合重组,设立了六家子公司,分别从事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水务发展、原水等不同领域。这将有效解决涉水事务条块分割、管理分散,以及供水工程建设和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回用投入不足等问题。(燕赵都市报2012-06-04)

   

  ◆上海城建参建成都最大自来水厂

  日前,上海城建下属城建路桥成功中标成都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净水厂Ⅰ标段,迈出持续开拓四川市场的一大步。该工程位于成都市郫县唐昌镇留驾村,共包括V型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鼓风机房、反冲水泵房、车库、仓库以及机修等八个单体,中标价为8000多万元。据悉,净水厂生产系统设计总规模为100万吨/日,一期计划于今年6月1日开工,建设规模为50万吨/日,建成投产后将成为成都市最大的自来水厂,将有效提高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能力。(上海国资委2012-06-08)

   

  ◆中原环保中标郑州航空港污水处理厂项目

  中原环保 6月1 日午间发布公告,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建设环保局5 月31 日下发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的中标人。

   

  ◆上海城投控股拟出售11 亿元水务资产

  上海城投5月31 日晚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主业结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将合流污水一期资产出售给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评估值11 亿元。公司同时另公告称,拟以现金6亿元增资全资子公司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助其发展上海郊区、长三角地区及国内一线城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公告显示,合流污水一期工程于1993年竣工投产,是上海市重要的排水、治污工程之一。截至3月31 日,标的净资产账面值为10.17 亿元,资产合计10.196 亿元。以资产加和法评估,该部分资产评估价格为11 亿元,增值率8.17%。该工程每年约为公司贡献净利9400 万元。2011 年,城投控股水务板块收入2.34亿元,毛利约1.1亿元,照此计算,合流污水一期工程是其水务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城投控股称,虽然合流污水一期工程的收益较固定,但盈利缺乏成长性。出售资产后,公司将用款项从事主营业务的投资,可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长期来看有利于提升利润水平。此外,出售资产可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理顺排水行业的运营管理关系,由排水公司实施统一管理调度。

   

  固废领域                              

  ◆上海将加大垃圾焚烧比例 城投控股增资抢市场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上海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透露,上海市日均生活垃圾处置量近2万吨,但目前焚烧比例仅占15%,由于土地限制,上海将加大垃圾处置的焚烧比例,预计“十二五”期末达到35%以上。上海城投控股(600649)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城投控股)运作的项目包括:上海现有的江桥垃圾焚烧厂,以及即将投入使用的金山、老港等垃圾焚烧厂。该公司不久前也公告表示,出售旗下污水处理资产,并对其子公司上海环境投资公司进行了增资,欲加大环境处理方面的业务。

  原本上海对垃圾处理厂采取的是BOT项目居多,如今大都以政府加大投入的方式特许经营。这些厂的盈利来源主要是政府对垃圾处理费的补贴和焚烧发电收益。据其透露,目前上海垃圾处理费用平均每吨为400元,以每天共计焚烧1900吨垃圾计算,上海每天在垃圾处理的投入约为760万元。(每日经济新闻2012-06-06)

  

  产业链延伸                              

  ◆全国海水淡化工作会议在浙召开

   6月4日,全国海水淡化工作会议在杭州市萧山区召开。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十二部委参加的全国海水淡化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强调,要充分认识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海水淡化的战略定位,实现“十二五”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目标。会议确立了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6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海水淡化产业有序发展;二是强化试点示范,构建完整产业链;三是组建产业联盟,构筑技术装备支撑体系;四是实施激励政策,助力产业健康发展;五是加快完善相应标准,强化政府监督鼓励;六是做好综合协调,指导推动相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将达到220-260万吨/日;海水淡化原材料、装备制造自主创新率达到70%以上;建立较完善的海水淡化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和制造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了解,目前我国海水淡化装置能力已经达到66万吨/日,海水淡化成本逐步下降至5-6元/立方米,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浙江目前已有19所涉海院校、13所涉海科研院所、4个国家级海洋研发中心以及15个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直接从事海洋科技研究的科技人员达1.32万人。杭州水处理技术研发中心承担了国家千吨级到万吨级的全部反渗透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截至2011年底,省内海水淡化总产水能力已达到11万吨/日,约为“十五”末的12.6倍,约占全国总产能的16%。(中国环境报2012-06-08;浙江日报2012-06-05)

   

  ◆我国海水淡化工程产能闲置严重

    目前天津已建成投产的6家海水淡化厂均存在大面积停工现象。天津北疆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10万吨,如今仅生产1.8万吨,仅有1.3万吨供市政;新加坡凯发集团投资建设大港新泉海水淡化厂日产7万吨的工程全部用于周边一乙烯企业工业用水,整个工程处于办停半开状态;天津泰达工业区的泰达新水源海水淡化厂目前已全线停产;而大港发电厂的两套日产0.7万吨淡化装置仅有一套在用,主要用于锅炉补给水,且无法满负荷运转。除天津外,2005年在山东荣成建成的日产5000吨级国家级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早已全部停产;而另一样板工程曹妃甸海水淡化现在也面临产能过剩卖不出去的现象。

    导致我国海水淡化产业产能闲置、全行业亏损、系统规划缺失的局面,原因有三:

    水价:目前城市自来水厂是政府补贴性的指导价,而海水淡化是按生产成本计算出的市场价,因此,自来水和淡化水有一个很大的差价。海水淡化供水价格约8元,而相对于城市自来水价格4元左右偏高。因此,下游市政水厂如果要购买海水淡化,这部分差价谁来出?是由市民承担还是政府补贴?

    管网:我国现有的城市管网普遍是水泥和铸铁。而淡化的海水普遍呈酸性,铁管长期被腐蚀后会出现红色的水,不仅颜色让老百姓难以接受,口感也不是很好。如果要全面改换地下供水管网成PVC管,那么巨大的管网费用又由谁来承担?如果要计算管网建设成本的话,那么,海水淡化水的成本价格比现在还要高出很多。

    污染:每淡化一吨海水就要生产出一吨的浓缩盐水,而相当多的浓盐水排放是要污染周边海域的。如果大量地提炼食用盐,可是按“十二五规划”,我国年均才消费6000吨盐,260万吨就要生产出1亿多吨盐,又造成另一制盐产业的过剩。(人民网2012-6-6、7)

  

  水价调整                              

  ◆东莞大市区水价6月15日起上调

  东莞市物价局前日正式公布大市区新水价方案,该方案分两步实施:其中6月15日起,南城、东城、万江和莞城四大中心城区的居民水价上调至1.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涨至1.7元/立方米;一年半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再涨至1.5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涨至1.9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不分步实施,本月15日起直接涨至3.50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新水价在第一步涨幅为16.7%,第二步涨幅为31.7%,综合涨幅27.5%。如果按人均月用水量6立方米来计算,居民每月人均水费支出增加在第一阶段增加了1.20元,一年半后将增加2.28元,综合增加1.98元。

  市物价局强调,为了降低水价上调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水价调整方案中已明确,低保户、五保户每月每户21立方米以内的用水量,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50%计收。(广州日报2012-06-04)

   

  业内话题                               

  ◆媒体称我国现有77个专门环保法庭多门庭冷落

  截止到2011年12月31号,全国15个省,市,直辖市一共有环保法庭、环保审判庭、环保合议庭,环保巡回法庭一共77个。环境纠纷逐年增多但环保法庭门庭冷落。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大量的环境诉讼被挡在了法院门外,法院拒不受理。对于原告资格的问题,现有诉讼法采取传统的“直接利害关系原则”,即社会公众不得对于自己无关的利益主张权利,只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才具备起诉资格。虽然在《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实体法都规定公民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但这些规定并未在诉讼法中得到体现。

  去年我国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失超过2万亿,占GDP比重超过6%,已超过教育支出。198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23年未做修改,一直备受诟病。近几年,因为环保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我国环境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法仍难以遏制继续恶化的环境质量;二是权力高于法律使环境法的一些规定形同虚设;三是环境执法机构难以严格执法;四是环境公益诉讼难以破局;五是维护污染受害者的环境权益困难重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们不得不努力推动环境法的进一步完善。(央视网2012-06-06)

  • 转到手机访问
    Χ 关闭

    请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浏览本条新闻

  • 打印本页
相关新闻
       本文暂无相关文章!
XML 地图